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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龙陵县勐堆水库工程环境影响评价网络信息公告

索 引 号:01526242-5-06_C/2018-0703001公开目录:通知公告发布日期:2018-07-03发布机构:龙陵县人民政府、龙陵县水务局

勐堆水库工程位于云南省保山市龙陵县,目前工程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已初步编制完成,为维护本工程所在区域公众的合法环境权益,更全面地了解本工程对环境的影响程度和范围,发现潜在的环境问题,弥补本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可能出现的疏忽和遗漏,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的有关规定,对本工程环评公众参与进行网站公示,以听取社会各界对本工程建设的环境影响及有关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一、工程情况及概要

1、工程名称:云南省龙陵县勐堆水库工程

2、项目性质:水资源利用工程

3、建设地点:保山市龙陵县

4、工程概况

勐堆水库位于龙陵县象达镇勐蚌村,属怒江水系公养河上游,坝址地理位置为东经98°45′25″、北纬24°16′05″,距龙陵县城110km,距象达镇政府驻地53km。勐堆水库流域面积45.2km2,主流全长9.42km。

勐堆水库的开发任务是:在维持下游各梯级电站现状发电用水的情况下,解决木城片区的集镇生活、农村生活和农业灌溉供水。水库建成后多年平均总供水量853.0万m3,其中农业灌溉供水量792.0万m3(P=75%),生活供水量61.0万m3(P=95%)。设计灌溉面积2.82万亩,可保障规划区内0.80万集镇人口、0.49万农村人口、3.6万头大小牲畜的饮水安全。

勐堆水库工程由水库枢纽工程和输水干渠工程组成。总库容为1194.0万m3,兴利库容为945万m3,水库工程规模为中型,工程等别为Ⅲ等。

工程建设征地总面积1991.49亩。其中,工程永久征地面积1217.21亩,永久征地中水库淹没影响区面积902.51亩,工程建设区314.70亩(枢纽区永久征地面积304.96亩,输水区9.74亩);工程建设区施工临时占地面积774.28亩(枢纽区临时占地面积547.14亩,输水区227.14亩)。本工程不涉及搬迁安置,涉及规划水平农业生产安置人口为84人,移民安置采取在本村委会范围内就近有偿调剂的方式,按生产安置标准配置现有耕地。勐堆水库工程施工总工期36个月,工程总投资52634.72万元。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及对策措施

1、工程建设环境影响

工程建设不利影响:

(1)水库淹没将使一部分植被永久消失,工程占地将造成区域植被破坏,导致部分生物资源损失。

(2)水库修建改变库区、坝后水文情势,改变水生生物生存环境,原有的水生生物区系组成与分布格局可能发生变化,对水生生物特别是鱼类带来一定的影响。

(3)水库淹没和工程占地将永久丧失部分耕地,导致区域土地资源减少,造成社会经济损失。

(4)安定大沟改扩建期间,将对现有安定大沟用水对象造成一定的不利影响,需采取一定的保障措施。

(5)工程施工造成景观、植被破坏,水土流失,废水排放,噪声及粉尘污染,对局部地区的环境将造成一定的影响。同时施工现场生活条件简陋,容易造成传染性疾病的流行。

工程建设有利影响:

(1)勐堆水库工程建成后,可保障2.82万亩的农田灌溉和0.8万集镇人口、0.49万农村人口、3.6万头大小牲畜的饮水安全,同时每年下放4445万m3的发电用水,补偿下游梯级电站的枯期发电流量,提高梯级电站的发电经济效益,促进地方经济发展。

(2)水库修建后,库区水面增加,为适宜该生存环境的水生动植物提供了较好的生存环境,有利于其繁衍生息;对库区小气候有一定调节作用,这种调节作用有利于库周农作物和植物的生长,对库周生态环境的改善和恢复起到积极作用。

2、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的要点

针对勐堆水库建设运行对环境所产生的不利影响,提出以下主要环境保护措施。

施工期:

(1)对混凝土拌合系统废水、砂石料加工废水等生产废水采取沉淀、投放中和药剂、静置等措施处理后

回收利用或达标排放;生活集中区设排污沟、地埋式污水处理设施和旱厕,收集生活污水。定期打扫生活营地,保持环境卫生,生产垃圾运至垃圾填埋场处理。

(2)施工期间,对施工人员进行生态保护宣传教育,施工单位应加强施工管理,严禁施工人员捕杀野生动物、砍伐树木,减轻工程施工对野生生物的影响和植被的影响,禁止随意扩大占地范围。

(3)采取水土流失综合防治措施,包括临时挡护措施、排水工程、场地整治及植物措施等。

(4)切实制定好生产安置规划并做好生产安置工作,保障移民生活水平不降低并有所提高,并在工程设计中加强相应的环境保护工作。

(5)安定大沟施工期采取分段施工并采用临时管道连接渠道的方式过流,以保证现有安定大沟用水对象的正常取用水。

运行期:

(1)加强对水库径流区的管理,重视径流区森林植被保护及水土流失防治,并制定勐堆水库库区水环境保护管理制度。

(2)避免因水库工程运行对坝下河道水文情势和水环境造成显著改变,坝址处按多年平均流量的10%(0.25m3/s)下泄生态流量,同时在水库初期蓄水阶段也应保证坝址处的生态流量下泄;此外,水库运行过程中应安排专人负责生态流量下泄的维护管理,做好下泄流量及调度运行记录工作,保证生态流量按要求进行下泄。

3、评价结论

勐堆水库工程不涉及环境敏感区和敏感环境问题,工程项目建设不存在重大的环境制约因素,工程对环境的有利影响是主要的,不利影响是局部的和短期的,且通过采取相应的环境保护措施后可以得到一定程度的减免或弥补。工程具有较好的经济、环境和社会效益,在做好环保措施的前提下,勐堆水库的建设从环境保护和可持续发展角度是可行的。

三、公众查阅环评报告书简本、索取补充信息的方式和期限

公众如需查阅环评报告书简本或其他进一步资料,可以致电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资料索取的时间为2018年7月4日至2018年 7月13日。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征求意见的范围是,勐堆水库工程建设范围和供水范围内的个人、专家、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以及项目直接涉及的群众、基层组织和其他利益相关者。

主要事项包括您对工程总体看法和态度;工程建设对您生活有何影响;项目运行后会有什么环境影响;您对本工程最关心的问题有哪些以及其他建议等内容。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日期

对以上公告如有反馈意见,请在公告发布后10天内与下述联系人联系。

有效期限:2018年7月4日至2018年7月13日

建设单位名称:龙陵县水务局 地址:龙陵县兴农路/汇源路(路口)旁 邮编:678300

联系人:唐工 联系电话:0875-6121342 电子邮箱:296693859@qq.com

环评单位名称:云南秀川环境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地址:昆明市青年路376号 邮编:650021

联系人:李工 联系电话: 0871-65190826 电子邮箱:444898091@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