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度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报告
引言
2017年,县统计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县委、县政府有关决策部署,深入推进依法行政,严格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云南省政府信息公开规定》,《龙陵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龙陵县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分工方案的通知》(龙政办发〔2017〕49号)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将我局2017年1月1日起到2017年12月31日止一年来相关的政策法规、统计信息、统计分析、部门预结算及三公经费等以政府网站渠道向社会公布。此报告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存在问题及整改措施、附件等内容。
如对此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于龙陵县统计局办公室联系。地址:龙陵县龙山镇龙山路131号,邮政编码:678300,电子邮箱:llxtjjbgs@163.com,联系电话(传真):0875-6121430。
一、概述
(一)2017年度我局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基本情况
我局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计划,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为切实提高行政效能,进一步建设廉洁、勤政、务实、高效机关,大力推进我局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根据县政府的要求,及时成立了龙陵县统计局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局办公室,由邱青具体负责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实施,其他股室协同负责。工作成效:及时发布年度和季度全县经济运行情况、统计基础知识和农业普查知识等内容,及时答复各类留言,拓展统计信息传播平台,进一步提高统计工作的透明度和统计公信力。
(二)公开制度机制建设情况
对网上公开的信息进行严格审核把关,确保信息公开的及时、安全、有效。我局制定了信息公开与保密审查、信息公开考评、政府信息公开发布、政府信息公开责任追究、信息协调发布、依申请公开等一系列制度;投入政务公开渠道经费0.55万元。
(三)公开渠道建设和利用情况
2017年我局新增一个政务信息公开渠道即微信公众号“龙陵统计”,使得我局的政务信息在龙陵县门户网站、政务服务平台及微信公众号中得到全面公开。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全面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1.我局把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作为推进依法行政的重要手段,不断扩大公开范围,细化公开内容。截止2017年12月31日,共主动向门户网站公开一般动态类信息139条、信息公开41条(分析24条、信息公开指南1条、公开制度2条、政策文件1条、解读性文件4条、通知公告2条、统计法规2条、重点工作通报1条、财政预决算2条、三公经费公开1条和其他信息1条)。
2.加强信息解读工作。我局所有信息公开前,均同步考虑相应解读事宜,严格把好主动公开关。
3.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我局主动公开的信息有统计工作、统计信息、信息公开指南、年度报告、公开制度、组织机构(机构职能、领导简介)、规划计划(工作计划)、政策文件(部门文件、政策解读、通知公告)、人事信息(人事任免)、行政权利(统计法规)、重点工作通报、财政资金信息(部门预算、部门决算、“三公”经费)、其他等13类。按照政府要求,做到按时按量更新网页内容,7月份后,根据要求,将龙陵县统计局门户网站整合到龙陵县人民政府网站,以“统计工作”命名。
(二)主动公开的形式
1.政府网站。社会各界通过县政府门户网站的“政府信息公开”栏目可查看我局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2.微信公众号。社会各界只要关注“龙陵统计”即可获得我局最新的政务信息。
3.政务服务平台。按照政府服务管理局的要求,我局积极将相关的信息传至政务服务平台。
4.统计局查阅室。局办公室是我局信息查阅室及资料索取点,局上明确一名专门工作人员为群众提供信息查阅服务。
(三)开展政策解读情况
2017年度我局积极学习贯彻相关政策解读《统计执法检查规定》等相关文件。
(四)回应社会关切、政务舆情回应情况
对政府网站各界社会人士向我局询问的相关情况,我局均做到了积极回应。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2017年度我局未收到依申请办理事件。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前行政诉讼情况
2017年度,我局没有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前行政诉求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
一年来,通过努力,我局的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还存在以下问题和不足:一是各股室(队)主动开展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识不够,在政务信息的形成、申报、审核、录入等环节还存在滞后和落实不到位现象;二是政务公开还需进一步加强,公开的内容还需进一步拓展。
(二)具体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
在下步工作中,我局将努力提升政府信息服务中心工作的能力,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机制,努力打造高效透明的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从三个方面加强和完善:一是进一步提高认识,切实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学习宣传,继续将政务公开作为工作重要内容,认真抓好抓落实,进一步提高干部职工的思想认识,不断增强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二是充实公开内容,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法规、规章、制度的规定,及时公开政务信息,公开内容做到真实、具体、全面,不断增强统计工作透明度。三是拓展公开形式。进一步发挥统计公报、政府门户网站的作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有关统计数据管理与发布工作的规定,加强对统计数据信息发布的审查和协调,处理好统计数据信息公开与保密的关系,完善统计数据信息发布的内容和方式。加大公开的范围,及时更新内容,切实为公众提供快捷方便的服务。
六、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与附表
(一)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我局没有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二)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详见附件
附件: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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