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象达镇政务公开信息目录管理和备案制度

索 引 号:01526288-X-02_D/2018-0131003公开目录:公开制度发布日期:2018-01-11发布机构:象达镇人民政府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我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信息目录从规范和可操作性上考虑,结构设计应有一定的稳定性,不宜经常在分类上有较大的变动。目录更新,原则上自新增信息发布之日起30日内完成。

第三条 编制目录既要注意上、下级机关以及横向机关之间的关系,又要从方便公众查阅需求出发,除与经济、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相关的政府公开信息应编入政府信息目录。

第四条 信息目录的编制应在方便查询的前提下尽量减少重复和交叉。

第五条 信息目录的编制应尽量考虑检索体系的完整和统一。

第六条 信息目录编制与更新要进行严格地备案管理,由象达镇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