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公开信息内容
贫困县退出的标准
索 引 号:01526300-6-17_F/2017-1102011公开目录:贫困村、贫困户认定标准及申报程序信息发布日期:2017-11-02发布机构:龙陵县扶贫开发办公室
(1)贫困县贫困发生率降至3%以下;
(2)贫困县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幅高于全省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幅;
(3)到2019年,全省贫困村全部退出。2018年退出的贫困县当年贫困村退出比例必须达到90%以上;
(4)扶贫政策、项目、资金精准到户,实现扶贫政策、项目、资金对建档立卡贫困户百分之百覆盖;
(5)实现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达到国家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评估验收标准,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辍学率在国家规定范围内。
最新文章
- 2018-07-10 保加利亚总理到机场送行,默克尔隆重欢迎李克...
- 2018-07-10 王毅同沙特外交大臣朱拜尔举行中沙高委会政...
- 2018-07-10 第二十次中国欧盟领导人会晤将在北京举行
- 2018-07-10 重要的事情说三遍!李克强在“16+1”领导人会...
- 2018-07-10 王毅在《人民日报》撰文:期待中阿携手共绘新...
热点推荐
- 2018-06-28 审计局领导率队驻村全力推进脱贫摘帽工作
- 2018-04-18 段忠华深入勐糯镇调研指导工作
- 2018-01-17 政协龙陵县九届二次会议隆重开幕
- 2018-01-12 龙陵县召开扶贫开发工作领导小组全体会议
- 2018-01-07 习近平:时代是出卷人,我们是答卷人,人民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