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贫困县退出的程序
索 引 号:01526300-6-17_F/2017-1102012公开目录:贫困村、贫困户认定标准及申报程序信息发布日期:2017-11-02发布机构:龙陵县扶贫开发办公室
县级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提出退出申请→州(市)级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初审→省级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核查→确定退出名单后向社会公示征求意见→公示无异议的,由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审定后向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报告→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进行专项评估检查→对不符合条件或未完整履行退出程序的,责成相关地方进行核查处理。对符合退出条件的贫困县,由省级政府正式批准退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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