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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陵县龙山镇人民政府职能职责

发布日期:2017年09月28日 16:59 浏览: 作者: 来源: 打印正文

龙山镇人民政府是管理全镇政治、经济、文化、教育、卫生、村镇建设、社会治安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的一级基层政权组织,内设党政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社会事务办公室、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扶贫开发办公室五个机构。职能职责具体如下: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有关方针、政策、法律和法规,调查研究并拟订适合本镇实际的具体政策措施。  

(二)组织制订全镇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中长期规划,搞好经济发展的总体布局和产业布局,制订并组织实施全镇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农村建设的规划和措施。  

(三)制定并组织实施村镇建设规划,部署重点工程建设,地方道路建设及公共设施、水利设施的管理,负责土地、林木、水等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的保护,做好护林防火工作。  

(四)负责制订全镇计划生育、九年制义务教育、卫生工作计划和各项目标任务指标的分解落实。  

(五)编制镇级财政预决算计划,做好经费的划拨和核算工作。指导、协调、监督农村社区合作经济组织的财务、会计、审计及农村合作基金会工作。  

(六)贯彻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方针政策,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责任制,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做好人民调解、治安保卫和法律服务工作,维护全镇的社会稳定。  

(七)负责做好全镇党的建设、宣传、教育、精神文明建设及指导工、青、妇群团工作。  

(八)负责全镇机关干部和村、企事业单位干部的管理、监督及年度考核工作;负责制订后备干部的培养计划和党员的发展教育工作。  

(九)负责做好兵员征集、现役军人家庭优抚、退伍军人的安置、救灾救济、农村社会保险和推进殡葬改革的工作。  

(十)承办上级政府及其工作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主要职能  

(一)党政办公室  

宣传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负责镇党委、人大、政府的日常工作;承担纪检监察、组织人事、机构编制、宣传、统战、人民武装、文秘、档案、信访、计划统计、工青妇等各方面的综合协调、服务和督促检查工作;承担政协委员联络联系工作;指导、支持和帮助村(居)民委员会依法开展村(居)民自治活动;承办镇党委、人大、政府及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社会事务办公室  

宣传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相关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承担民政、救灾救济、民族宗教、环境保护、科技教育、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卫生防疫、劳动和社会保障、老龄、残疾人、未成年人等社会事务管理和服务工作;承办镇党委、政府和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经济发展办公室  

宣传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农村经济、扶贫开发和农业综合开发及其他产业开发等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承担农牧、林业、水利、镇企业以及第三产业、安全生产监督、村镇建设管理、交通运输、公有资产管理的规划、协调服务工作;支持和帮助村(居)民委员会依法发展各种形式的合作经济和其他经济;承办镇党委、政府和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  

宣传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承担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维护稳定,群众来信来访接待工作,统一部署辖区内政法系统全局性的工作;负责打击、防范“邪教”和反宗教势力工作;负责禁毒宣传教育工作;做好矛盾纠纷排查等工作;承办镇党委、政府和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扶贫开发办公室  

宣传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及省市县关于扶贫开发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制定和草拟本镇扶贫开发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提出全镇扶贫开发目标、任务和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本镇扶贫开发项目规划、涉及、论证和申报工作,编制项目实施方案,做好项目的协调、管理和验收;负责本镇扶贫开发统计、贫困人口摸底调查、统计、建档立卡、动态管理;协助财政部门做好扶贫资金的请款报账及扶贫项目物资的管理、发放工作;会同纪检监察部门做好扶贫项目资金的监管工作;承办上级扶贫开发办公室和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