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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陵县龙新乡人民政府机构职能

发布日期:2017年09月28日 17:06 浏览: 作者: 来源: 打印正文

龙新乡人民政府内设党政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社会事务办公室、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扶贫开发办公室5个机构;下设二级单位6个,即: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林业综合服务中心、文化广播电视服务中心、国土和村镇规划服务中心、社会保障服务中心、财政所。具体职能职责如下:  

、内设机构职能

(一)党政办  

综合协调、文秘、电子政务、档案、机要、保密、信访维稳工作;承办人大、政协、人武部和工青妇等群众团体的相关业务工作;管理机关事务和后勤工作等,以及乡党委、政府和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综治维稳办  

1.负责维护社会稳定,做好法制宣传,普法教育;配合其它部门做好重大突发事件的处理;平安全创建与信访工作;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材料整理,信息报送;及时组织调处各类矛盾纠纷等方面的综治维稳工作。  

2.做好乡党委、政府和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经济发展办  

1.负责各种产业发展;调整经济结构;经济信息采集、分析和咨询;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流转;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工作等经济项目工作。  

2.负责依法监督检查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状况;监督检查重大危险源的监控、事故隐患排查及督促整改;参加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及安全生产一般违法行为的现场查处;统计上报安全生产和伤亡事故信息;负责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等一系列安全生产方面的工作。  

3.做好乡党委、政府和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社会事务办  

1.负责村农低保、城镇低保、民政优抚工作;防灾减灾、救灾工作;殡葬改革工作;结(离)证的办理;残疾人工作;村委会组织贯彻工作等方面的民政工作。  

2.负责人口和计划生育信息统计;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生育证》、《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等证件;做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协调相关部门落实有利于计划生育的政策和计划生育综合治理工作;落实计划生育政务公开,管好优质服务窗口;指导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站做好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和生殖保健服务;指导计划生育协会工作等方面的计生工作。  

3.负责全乡食品安全工作的日常巡查、调研、具体落实  

4.做好乡党委、政府和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扶贫办工作职责  

1.贯彻执行中央和市的扶贫工作方针、政策;拟订全区扶贫工作政策和扶贫开发战略规划,并组织实施。  

2.组织乡级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开展挂钩帮带扶贫,帮助欠发达地区进行开发性的生产建设。  

3.深入基层调查研究,指导帮助贫困村(社区),选准扶贫开发项目,因地制宜确定发展经济的路子,制定扶贫规划和实施方案。  

4.做好乡党委、政府和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二级事业机构职能

(一)国土和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  

负责乡村的建设管理、卫生保洁;乡村总体规划、详细规划的组织编制呈报和实施工作;单位建设工程选址、定点、审核呈报工作;乡村基础设施建设管理;协助上级有关部门做好规划建设管理、工程建设管理和施工现场管理、工程建设质量及安全监督等方面的国土和村镇规划工作和乡党委、政府和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负责人力资源开发、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与就业转移;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居民医保;社会保险、新型农村养老保险等方面的社保工作和乡党委、政府和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龙新农业服务中心  

1.农业工作:农业技术推广、农机推广;渔业水产;农用物资、农产品质量检测等管理服务工作。  

2.兽医工作:动物防疫、屠宰场管理、肉市场管理、养殖场及饲料市场管理工作。  

3.水利工作:供水、排污、节水、水土保持和防汛抗旱工作;小型水利、水土保持和人畜饮水工程的维护管理;组织实施小型水利工程的建设检查和竣工验收;水务建设发展规划和年度水利工程计划的编制工作;水务工程建设、蓄水、供水、水质、水土保持、防汛抗旱等各种涉水数据信息的收集整理和统计上报等。  

4.其它工作:乡党委、政府和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龙新林业服务中心  

负责推广林业科学技术、开展林业技术培训、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等林业社会化服务,为林农提供产前、产中、产后服务;建立健全乡村护林网络,负责乡村护林队伍的管理;做好森林防火、森林病虫害防治工作;依法保护、管理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处理森林、林木和林地所有权或者使用权争议;组织制订并监督实施环保规划、计划;协助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对本乡建设项目的环境保护管理、污染防治监管及环境污染纠纷和生态破坏事件的调查处理;环境综合整治及生态建设等方面的林业工作和乡党委、政府和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文化广播电视服务中心  

负责科技文化宣传;搞好信息网络平台建设,推进科技兴农;信息收集与传递;开展广播电影电视业务;发展群众文化体育和旅游业;图书阅览服务等方面的工作和乡党委、政府和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六)财政所  

1.贯彻执行国家财政税收方针政策及其他有关政策,管理基本建设拨款、农业支出、行政公共支出、财政支出周转。  

2.做好乡党委、政府和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