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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安镇人民政府公开招聘临时性工作人员公告

索 引 号:01526292-7-15_A/2018-0602001公开目录:人事招录发布日期:2018-06-02发布机构:镇安镇人民政府

因工作需要,经镇安镇人民政府研究,决定向社会公开招聘临时性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公开招录的办法,面向全县公开招聘。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招聘人数3人,其中,镇工会组织员1名,镇安派出所临时性工作人员1名,镇安综合执法队工作人员1名。

(二)招聘条件

1.政治思想素质好,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心,遵纪守法,爱岗敬业,作风正派,品行端正,无不良嗜好;

2.具有龙陵县户口(以户口薄为准),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8年1月1日后出生);

3.具有一定的计算机操作能力、语言表达能力(普通话标准)和文字写作能力,灵活性强;

4.身体健康,经体检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要求;

5.学历及岗位要求:(1)镇工会组织员:性别不限,大专(含在读)及以上学历,持有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满一年的优先;(2)镇安综合执法队工作人员:性别不限,高中及以上学历,持有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满一年的优先;(3)镇安派出所临时性工作人员:性别不限,高中及以上学历,持有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满一年的优先。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参加招聘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有精神病史的;

2.有吸毒及其他违法犯罪记录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龙陵县政府门户网站、五彩镇安微信公众号上发布,镇人民政府公告栏张贴。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阶段

报名和资格审查须本人参加,不得委托他人报名,所需证件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1.报名时间:2018年6月1日至6月6日,上午8:00—11:30,下午2:30—5:30。

2.报名地点:镇组织办公室。

3.资格审查(需提供以下材料):

(1)户口簿;

(2)身份证或户籍证明;

(3)最高学历毕业证书;

(4)就业创业证(就业失业登记证);

(5)本人近期白底彩色1寸免冠照片1张;

(6)报名和资格审查表(见附件)。由应聘者自行打印并填好个人信息,到辖区派出所进行审查。

(三)计算机操作测试和面试(具体时间以乡镇通知为准)

由镇安镇组织计算机实际操作测试和面试。综合成绩=计算机操作测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四)确定拟聘人选

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提出拟聘人选进行公示。

(五)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规定执行,体检对象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体检,由镇安镇人民政府组织,体检费用自理。凡不能按时参加体检或复检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六)公示

根据体检结果,由镇安镇人民政府在五彩镇安微信公众号发布,镇人民政府公告栏张贴,对拟聘人选进行公示,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

(七)聘用

公示结束后,未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由镇党委、镇政府进行分配,并签订聘用合同。

四、聘用及工资待遇

镇工会组织员,试用期2个月,工资1800元/月;试用期满由本镇组织考核,考核合格后正式聘用,工资2800元/月,以实际发放工资为准,并代缴五险一金;镇安派出所临时性工作人员,试用期1个月,工资1800元/月,试用期满由本镇组织考核,考核合格后正式聘用,工资2350元/月,以实际发放工资为准,并代缴相关保险;镇安综合执法队工作人员,试用期2个月,工资1800元/月,试用期满由本镇组织考核,考核合格后正式聘用,工资2350元/月,以实际发放工资为准,并代缴相关保险。

镇安镇人民政府

2018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