碧寨乡2018年肉牛产业发展重点工作及任务分解方案
为如期实现碧寨乡肉牛产业发展目标,根据《中共龙陵县委 龙陵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龙陵县2018年肉牛产业发展重点工作及任务分解方案(龙办发〔2018〕13号)》和《龙陵县肉牛发展指挥部关于龙陵县2018年肉牛产业发展重点工作及任务分解方案补充说明的通知》(龙牛指办发〔2018〕1号)精神,结合碧寨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2018年,成立肉牛养殖专业合作社1个;新建肉牛冻改点2个,改造提升肉牛冻改点1个;建设肉牛养殖示范村1个;新建500头规模养殖场1个、100头规模养殖场2个、50头规模养殖场11个;新增良种能繁母牛1600头;开展能繁母牛商业保险2700头以上;开展肉牛养殖技术培训10期10000人次以上;实现肉牛存栏8550头,其中能繁母牛存栏3720头;实现新增优良杂交犊牛300头以上,出栏肉牛3420头,实现产值0.42亿元。
二、重点工作
(一)建设肉牛标准化规模育肥场(大户)。新建存栏500头1个、存栏100头2个、存栏50头11个。肉牛标准化规模育肥场的建设主要包含生活区、饲料加工区、养殖区、粪污处理区四个区域,选址要求符合《龙陵县畜禽养殖“三区”划定方案》及国土、林业、水务、环保、畜牧等部门的行业规定,达到动物防疫条件合格后由县级畜牧主管部门登记备案。要求具有独立的经营管理业主,具备肉牛饲养管理技术和能力,存栏500头的占地不少于15亩、100头的不少于3亩、50头的不少于1.5亩。每个场(户)经技术人员到场规划,出具现状图、平面布局图、效果图后,业主据此参考《龙陵县肉牛规模育肥场建设方案》进行建设。牛舍、青贮窖(氨化池)、储草棚、粪污处理设施、饲料地等建设要与饲养规模相配套,每个养殖场牛舍面积按每头牛6平方米、青贮窖按每头牛2.5立方米计算,储草棚按每头牛0.4平方米或每户20平方米计算,粪污处理按每头牛0.06立方米或每户10立方米计算,无害化处理池按每头牛0.03立方米或每户5立方米计算,堆粪场按每头牛0.1平方米或每户20平方米计算进行建设,同时配套建设消毒池、消毒室、上牛台、保定架、隔离圈、供水、供电、道路、围墙以及切草机、饲料混合机等其它设施设备,做到雨污分流,净道污道分开。每个肉牛标准化育肥场按要求完成规划建设任务、养殖肉牛存栏达到设计规模的60%以上,并通过县级考核验收方可兑现补助资金。各村(社区)于5月底前明确规模育肥场建设主体、完成选址、规划并及时开工建设;11月底完成建设任务,并做好饲料收储等养牛准备工作;12月份正式运营;2019年1-2月迎接县级验收。(责任单位:乡肉牛产业领导小组、各村(社区)、合作社;协助单位:乡国土所、乡林业站、乡畜牧兽医站、乡水利工作站、腊碧供电所及相关单位)
(二)发展良种能繁母牛养殖户。新增良种能繁母牛1600头。新增能繁母牛必须由所属专业合作社按照采购程序到县外购买的西门塔尔、安格斯、云岭牛及其杂交后代品种,符合县肉牛产业指挥部确定的能繁母牛标准和《种牛引种审批程序》,养殖户加入专业合作社,接受合作社的统一管理和服务,才能享受能繁母牛补助、能繁母牛保险和新增犊牛奖励政策。要求户均养殖不低于2头,贫困养户计划发展350户,每户以2头计算;一般养户不下达村户数指标,落实完成分到村的新增母牛指标即可。养殖户每年至少参加1人次以上的技术培训。各村(社区)于2018年5月底前确定贫困养户、一般养户;要求各村要按时完成购牛保证金收取和融资贷款相关手续。合作社于年底前完成引种工作。(责任单位:肉牛产业领导小组、各村(社区)、各包村单位、合作社;协助单位:相关融资机构)
(三)开展能繁母牛扩群增量行动。为鼓励和刺激农户养殖良种能繁母牛,增加全乡肉牛存栏的基础群,在2018年6月1日—2019年12月31日期间,每产1头犊牛给予1000元奖励。发展扶持对象为:自愿加入肉牛养殖专业合作社,存栏能繁母牛2头(含2头)以上的一般养户和贫困养户,可享受犊牛补助政策。纳入补助的犊牛必须为良种杂交肉牛,并由所在合作社统一登记上报。补助1000元资金兑现到合作社,分两次发放,第一次满3月龄佩戴耳标登记后发放到养殖户500元/头/户;第二次为补助对象与所在地肉牛养殖专业合作社签署养殖收购合作协议,确保犊牛在县内养殖或出栏后结算兑现,养殖户300元/头/户,合作社200元/头/户。合作社于2018年5月底前,按照《龙陵县2018年能繁母牛扩群增量行动工作方案》完成存栏能繁母牛耳标佩戴、照相、登记录入电脑等建档工作;今后每季度更新一次,做到一牛一档案,明细到村、到组、到户、到牛。(责任单位:各村(社区)、合作社;协助单位:乡肉牛产业领导小组、乡财政所、乡畜牧兽医站及相关单位)
(四)开展能繁母牛保险。对全乡存栏能繁母牛开展能繁母牛保险,2018年预计参保2700头以上。贫困养户和享受政策的一般养户参保率达100%,其他养户按自愿的原则应保尽保。每头能繁母牛保额为6000元,费率2.7%,保费162元(政府补助100元,养户自付62元)。合作社在开展存栏能繁母牛工作的同时,按照《龙陵县2018年肉牛保险工作方案》开展能繁母牛商业保险工作,并于2018年5月底前完成第一批能繁母牛保险投保工作。第二批根据新增母牛采购到位情况及时参保。老弱病残小的母牛不纳入参保对象。(责任单位:各村(社区)、合作社;协助单位:乡肉牛产业领导小组、乡畜牧兽医站及相关单位)
(五)发展肉牛养殖专业合作社。全乡成立肉牛养殖专业合作社1个。肉牛养殖专业合作社须按照乡人民政府的统筹布局,在县市场监管局注册,成员数量1000户以上,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及规范的制度;有懂市场、懂管理、懂经营的理事会、监事会团队;必须从事肉牛养殖、养殖服务、产品销售、产品加工等业务;必须建立与村级集体经济挂钩和保障贫困户的利益联结机制;必须与东方皓月公司签订《育肥活牛订购合同》和《养户承诺书》,方可享受出栏肉牛奖励政策;承担能繁母牛保险、能繁母牛扩群增量行动等专项工作;每个合作社配备电脑、打印机等办公设备。乡肉牛产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于5月20日前按《龙陵县肉牛养殖专业合作社组建工作方案》要求,明确分管领导1人、业务员1人、派驻合作社指导员2人,并于5月底前得到规范运营。(责任单位:乡肉牛产业领导小组;协助单位:各村(社区)及相关单位)
(六)建设肉牛养殖示范村。全乡建设肉牛养殖示范村1个。要求成立1个养殖专业合作社,建设1个以上育肥示范场(户),新建或巩固提升1个肉牛冻改点,发展10户以上一般养户养殖良种能繁母牛,村内建档立卡贫困户全覆盖养殖良种能繁母牛,按“龙头企业+合作社+养殖场+农户”的模式运作,实现村级集体经济年收入达5万元以上,村内建档立卡贫困户稳定脱贫。乡肉牛产业办于2018年5月10日前确定示范村,12月30日前确定示范村典型材料。(责任单位:示范村;协助单位:乡肉牛产业领导小组及相关单位)
(七)新建肉牛冻改点。新建肉牛冻改点2个,提升改造1个。
重点对现有肉牛冻改点进行优化升级,包括冻改点的布局,经营场所,从业人员技术培训,实现肉牛冻改技术乡内全覆盖。2018年6月底实现2个冻改点正常运营。(责任单位:乡肉牛产业领导小组、合作社;协助单位:乡财政所、乡畜牧兽医站)
(八)开展肉牛养殖实用技术培训。每年开展相关技术培训2期200人次。对全乡发展的养殖户进行养殖技术培训,使养殖户户均有1人以上掌握肉牛养殖技术。(责任单位:乡肉牛产业领导小组、合作社;协助单位:各村(社区)及相关单位)
(九)开展动物疫病防控。购买村级疫苗200升以上冷藏冰箱6台、疫苗冷藏包12个,加强对肉牛疫病的采样监测,确保不发生区域性重大动物疫情,不发生肉牛因病大量死亡的重大事件。加强乡、村两级动物防疫队伍建设,充实兽医站技术人员,引进专业技术人才,及时调整更换不适应当前工作要求的村级防检员;完善乡村两级动物防疫冷链体系建设,加强对肉牛的疫情监测预警。(责任单位:乡肉牛产业领导小组、合作社、乡畜牧兽医站;协助单位:各村(社区)及相关单位)
(十)落实信贷扶持资金。落实扶贫贴息贷款和产业发展贴息贷款2000万元以上,扶持碧寨乡肉牛产业发展。加大产业发展融资力度,积极争取扶贫贷款、贷免扶补等金融贷款或贴息贷款产品,贷款重点用于购买能繁母牛、饲料等。(责任单位:乡肉牛产业领导小组、相关融资机构、合作社;协助单位:各村(社区)及相关单位)
三、扶持政策
(一)县级政策
1.肉牛标准化规模育肥场(大户)建设补助政策。
(1)新建存栏肉牛500头标准化规模育肥场1个。财政资金补助100万元。
(2)新建存栏肉牛100头标准化育肥场2个。财政资金每个场补助25万元,共50万元。
(3)新建存栏肉牛50头育肥大户11户。财政资金每户补助10万元,共110万元。
以上五项合计财政资金补助260万元。
2.养殖良种能繁母牛补助政策。养殖良种能繁母牛共需财政资金补助300万元。分项情况如下:
(1)一般养户养殖良种能繁母牛政策。加入肉牛养殖专业合作社的一般养户,每户养殖2头以上良种能繁母牛,每头给予补助1000元。2018年计划新增900头,需补助资金90万元。
(2)贫困养户养殖良种能繁母牛政策。加入肉牛养殖专业合作社的贫困养户,每户养殖良种能繁母牛2头,每头给予补助3000元,超过2头的,超过部分按一般养护的补助标准补助。2018年,计划扶持350户建档立卡贫困户,需补助资金210万元。
3.能繁母牛扩群增量行动新增犊牛奖励政策。全乡存栏2头以上能繁母牛、并加入合作社的养户,在2018年6月1日—2019年12月31日期间,每产1头犊牛给予补助资金1000元,其中:养殖户800元、合作社200元。2018年计划补助300头,补助资金30万元。
4.出栏肉牛奖励政策。为调动广大农户养殖积极性,规范合作社运作,增加村级集体经济收入,对通过肉牛养殖专业合作社交售给东方皓月公司的育肥牛每头给予100元奖励、架子牛每头给予20元奖励。资金分配方式为:养户70元、合作社30元。20元的奖励资金来源为:县财政10元、东方皓月公司10元,奖励资金全部补助到合作社。
5.能繁母牛保险补助政策。2018年,全乡计划对加入合作社养户的良种能繁母牛投保1600头,每头保费162元,财政资金每头补助100元,占保费的61.73%,农户自筹62元,占38.27%。共需财政资金补助16万元,农户自筹9.22万元。
6.发展肉牛养殖专业合作社补助政策。2018年,全乡成立肉牛养殖专业合作社1个,补助资金10万元。
7.建设肉牛冻改点补助政策。2018年,全乡新建肉牛冻改点2个,提升改造1个,共3个,每个补助资金2万元,共需财政资金补助6万元。
(二)乡级政策
1.乡人民政府拨付乡肉牛产业领导小组工作经费10万元(含动物防疫工作经费);
2.乡人民政府拨付肉牛养殖合作社基础人员工资10.8万元;
3.乡人民政府拨付肉牛养殖合作社基础母牛建档工作经费12万元;
4.乡人民政府拨付培训经费3万元。
以上四项财政资金补助共35.8万元。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领导,明确职责
各责任单位要切实提高对碧寨乡肉牛产业发展工作的认识,进一步调整充实领导小组,明确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人,对责任事项负总责,工作目标要细化、量化,责任明确到人,严格按照责任分工,层层抓落实。协办单位要主动配合,积极参与,共同推进工作落实。
(二)精心组织,细化方案
各责任单位要对照分解的主要目标任务,细化责任目标,制订工作方案,明确工作计划,确定工作进度和保障措施,随时掌握进展情况,及时解决问题。
(三)明确时限,及时完成
各责任单位要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完成相关建设任务,5月份开始,每月14日、29日将工作进度及有关材料上报碧寨乡肉牛产业发展办公室。
(四)坚持标准,严把质量
各责任单位、协助单位和兽医技术人员在工作开展过程中一定要做好宣传引导和指导,严格标准和质量。明确建设规模、建设内容、建设标准、存栏数量等在考核验收时必须完成或超额完成方予兑现补助,其中一项内容没有完成的当年不予兑现补助,超额完成的不增加补助。
碧寨乡人民政府
2018年6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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