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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陵县石斛研究所机构职能职责

发布日期:2017年09月29日 10:47 浏览: 作者: 来源: 打印正文

龙陵县石斛研究所成立于2012年1月9日,为县政府直属正科级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内设综合办公室、信息协作中心、科研中心、石斛质量检测中心4个股室,编制8人。主要工作职责为根据石斛产业存在问题开展相关研究,为石斛产业服务,助推当地乃至全国石斛产业发展。具体职能职责如下:  

一、主要职责  

(一)负责石斛相关科学研究。根据石斛产业发展确立课题开展研究及试验示范,解决石斛产业发展存在的重点、难点问题,让科学研究为产业服务。  

(二)负责以石斛为主的兰科植物及其他中药材植物种质资源调查、收集及保存,建立集收集、保存、鉴定、研究、创新、利用为一体的以石斛为主的药用植物种质资源保护开发利用模式。  

(三)负责石斛良种选繁育,为产业发展提供良种保证。  

(四)负责石斛新产品研发,提升石斛附加值,努力打造“中国紫皮石斛之乡”知名品牌。  

(五)负责收集整理石斛科研信息及市场动态,为广大种植户和商家提供信息服务,为产业发展提供理论依据,让市场成为产业发展的导向。  

(六)负责组织业内专家学者、技术人员进行学术研讨,并将学术成果在期刊、专著、网络等媒介上进行共享,使科研与产业相互促进。  

(七)负责石斛质量检测检验服务,为石斛产品的有效成分含量和重金属、农药残留量等质量检测检验提供服务。  

(八)承办县委、县人民政府和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根据以上职责,龙陵县石斛研究所内设4个机构。  

(一)综合办公室  

协助处理研究所日常事务;负责会议的组织和会议决定事项的督办;负责公文管理、秘书事务、后勤服务、重要文稿的起草等工作;负责单位人员管理、机构编制管理、财务管理、后勤保障等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科研中心  

负责石斛遗传育种、栽培及土肥农化等方面的科学研究;负责石斛病虫害的发生原因、传播、侵害过程及进化演变等方面的科学研究;负责石斛新产品研发;负责确立研究课题开展研究工作,向上级部门争取项目支持。  

(三)信息协作中心  

负责全国各石斛主要消费市场及产地调研,收集整理石斛市场信息和科研动态,分析市场需求及价格走向,对外发布、对内共享石斛产业相关信息;负责组建石斛产业专家库,开展石斛学术交流活动;负责石斛产品市场拓展。  

(四)石斛质量检测中心  

负责对石斛产品的有效成分含量和重金属、农药残留量等进行检测;负责对石斛产品的质量进行监测,定期不定期到县内各石斛产区进行抽样检验,提供石斛产品的规范化种植、采收及准出入标准;负责石斛有效成分分析、理化分析、毒理药效及临床运用等方面的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