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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陵县交通运输局机构职能

发布日期:2017年09月28日 16:27 浏览: 作者: 来源: 打印正文

龙陵县交通运输局于2010年12月组建,为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正科级。内设办公室、建设与规划股、运输管理股(挂交通战备办公室牌子)、安全监督股、财务股、路政股、地方海事处(县航务管理所)、出租车管理办公室8个股室。主要负责全县公路、水路建设市场监管;组织制定公路、水路工程建设相关制度、技术标准及实施细则、办法并监督实施;组织协调公路、水路有关重点工程建设和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负责监督交通基础设施建设资金的管理、使用;负责交通运输基础设施建设、养护、市场和收费的监督管理;负责路政管理,依法保护公路路产路权等。具体职能职责如下: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交通工作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结合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研究制定全县公路、水路交通运输行业、城市客运的发展战略和具体政策措施,按照市、县的统筹安排,制定并组织实施公路、水路交通运输行业、城市客运发展规划和计划。  

二、承担道路、水路交通运输市场监管责任;组织制定道路、水路运输有关政策、准入制度、技术标准和运营规范的实施意见并监督实施;指导城乡客运及有关设施规则和管理工作,指导出租汽车行业管理和汽车租赁工作;负责权限范围内汽车出入境运输、国际和国境河流运输及航道有关管理工作。  

三、负责全县公路、水路建设市场监管责任;组织制定公路、水路工程建设相关制度、技术标准及实施细则、办法并监督实施;组织协调公路、水路有关重点工程建设和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负责监督交通基础设施建设资金的管理、使用;负责交通运输基础设施建设、养护、市场和收费的监督管理;负责路政管理,依法保护公路路产路权。  

四、承担权限范围内的水上交通安全监督管理责任;负责水上交通管制、船舶及相关水上设施检验、登记及相关水上设施检验、登记和防止污染、水上消防、救助打捞、通信导航、航道管理养护、船舶与码头设施保安及危险品运输监督管理工作;负责船员管理有关工作;指导管理水域水上交通安全事故、船舶及相关水上设施污染事故的应急处置,依法组织或参与事故调查处理工作;负责码头、水运的行业管理。  

五、指导公路、水路行业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组织协调重点物资和紧急客货运输,负责高速公路及重点干线公路网运行监测和协调,承担国防动员会交通战备办公定有关工作。  

六、指导交通运输信息化建设,监测分析交通运行情况,负责公路、水路交通行业综合统计,提供信息和咨询服务;指导交通运输行业科技开始、教育培训、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工作。  

七、承办县委、县政府及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