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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陵县财政局机构职能

发布日期:2017年09月08日 17:48 浏览: 作者: 来源: 打印正文

龙陵县财政局,为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加挂龙陵县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龙陵县人民政府金融办公室牌子,具体职能为:  

一、贯彻执行国家财政、税收的方针政策,拟订全县财税发展战略、规划、政策和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开展财政课题研究,分析预测综合经济形势,提出运用财税政策调控经济运行和平衡社会财力的建议;拟订县对乡(镇)的财政体制政策,监督指导乡(镇)财政工作。  

二、承担全县财政收支管理工作;编制全县财政预决算草案,组织实施县人代会批准的财政预算,受龙陵县人民政府委托,向龙陵县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全县财政预算及其执行情况,向龙陵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告决算;承担财政支出标准体系建设工作;负责审核批复部门(单位)的年度预决算;办理中央、省、市对龙陵县的转移支付。  

三、拟订全县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制度;负责全县政府非税收入的征收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全县政府非税收入核算、监督和专项稽查;监管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管理财政票据;监管彩票市场,管理彩票资金。  

四、组织实施国库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承担国库资金管理有关工作;统一管理财政专户和预算单位银行账户;组织实施政府采购制度。  

五、组织实施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规章制度,管理全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全县公共支出,制定需要全县统一规定的支出政策和开支标准。  

六、负责审核和汇总编制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草案;监缴县属企业国有资本收益;协调金融服务有关事宜,监管地方金融企业资产和财务;组织实施企业财务制度,参与制订全县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有关制度;承担信用担保制度建设和信用担保行业的监管工作;管理企业国有资产评估工作。  

七、负责办理和监督全县财政经济发展支出、政府性投资项目的财政拨款;参与拟订全县建设投资的有关政策;组织实施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办法;负责有关政策性补贴和专项储备资金财政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农业综合开发工作。  

八、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全县财政社会保障资金支出;组织实施对社会保障资金(基金)的财政监管;编制社会保障预决算草案。  

九、组织实施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制度和办法,制定防范政府债务风险的措施;管理政府性外债,管理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赠)款。  

十、负责管理全县会计工作,监督和规范会计行为,监督执行会计法规、会计准则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组织和管理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学习、培训;指导和管理社会审计工作。  

十一、组织实施财政资金绩效评价有关制度和办法,建立和完善财政绩效评价体系,组织开展全县财政绩效评价工作。  

十二、监督检查财税法规、政策的执行情况,监督全县部门财务活动,反映财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问题,对违反财经纪律的事项进行处理。  

十三、制定财政教育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财政宣传工作和财政信息化建设工作。  

十四、负责协调、督促、指导和推动全县农村综合改革工作。  

十五、拟定全县国有资产管理的行政法规,制定有关规章制度,根据县人民政府授权,代表出资人对县属企业国有资产实施监管。  

十六、承担县委、县人民政府和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