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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陵县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职能职责

发布日期:2017年09月27日 10:25 浏览: 作者: 来源: 打印正文

龙陵县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是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正科级单位,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全县扶贫开发工作。内设综合股、计划财务统计股、项目管理股、信贷扶贫股、社会扶贫股5个机构。具体职能职责如下:  

一、研究制定全县扶贫开发中长期规划和年度项目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承担扶贫开发项目管理责任。负责制定贫困地区和贫困群众生产生活条件改善、产业发展、灾后扶贫、贫困乡村和片区整体推进及综合开发、边境及民族等特殊贫困群体和区域扶贫开发项目规划与年度项目计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  

三、负责扶贫开发的统计和监测工作。  

四、负责农村扶贫资金与项目的分配方案,项目申报、审查、检查验收和绩效评估工作;协助有关部门指导、检查和监督扶贫资金的使用情况。  

五、负责组织、协调信贷扶贫工作,促进贫困地区产业发展;负责联系、协调外资扶贫工作,与国际扶贫机构开展扶贫领域的交流与合作;负责贫困村村级发展互助资金项目的管理。  

六、负责扶贫开发整村推进、产业扶贫、扶贫贴息、安居工程、易地搬迁、劳动力转移培训、雨露计划等农村扶贫项目的审批工作。  

七、负责组织、协调易地扶贫开发、贫困地区劳动力转移培训和少数民族地区、边境地区扶贫开发建设工作。  

八、组织、动员社会各界广泛参与扶贫开发,负责协调中央、省、市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和滇沪合作定点帮扶工作,负责指导、协调县级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定点扶贫和干部职工结对帮扶工作,促进贫困地区社会事业发展。  

九、组织好扶贫系统及各乡(镇)负责扶贫工作的干部培训工作。  

十、履行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统筹、协调、指导全县扶贫开发工作的职责。  

十一、承办县委、县人民政府及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