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部门动态 >> 国土工作 >> 正文

龙陵县纪委监察委派驻县人大纪检组到龙陵县国土局督促指导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发布日期:2018年07月02日 16:42 浏览: 作者: 来源: 打印正文

6月26日,县纪委监察委派驻县人大纪检组组长段发伦到龙陵县国土资源局督促指导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段组长从组织领导、制度落实、巡查排查、监测预警、值班值守等方面进行了深入细致的检查,检查过程中还电话抽查了镇安镇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情况。

段组长强调:当前我县已全面进入汛期,全县境内多次出现大范围强降雨、暴雨天气,诱发滑坡、泥石流等突发性地质灾害的可能性很大,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面临的形势十分严峻。一是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要高度重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县委、政府关于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决策部署及全县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会议精神,做到居安思危,未雨绸缪,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牢牢把握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主动权。二是对地质灾害隐患点再深入排查。要组织力量开展地质灾害隐患拉网式再排查,按照“横向到边、纵向到底”、“无死角、零覆盖”的要求,对城镇、乡村、医院、学校、旅游景区(景点)等人口聚集区,公路等交通要道沿线,重大工程项目施工区等重点区域和重点部位进行全面排查。三是相关责任制度要进一步落实。要深入一线督促指导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确保各项措施及时落实到位。要层层落实工作责任,把地质灾害隐患点防灾责任和监测责任落实到具体单位和责任人。四是加强监测预警预报工作。要加强对地质灾害隐患点监测预警,对重大地质灾害隐患点随时掌握地质灾害险情动态和变化趋势,选好撤离场所及逃生路线,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五是要抓好问题整改。要督促各乡镇抓好专项督查中发现的预案编制发布不到位、人为地质灾害防治监管责任落实不到位、应急演练不到位、隐患点值班值守不到位等问题的整改落实,确保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各项工作措施落实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