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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陵县举行2018年度内河船员海事安全教育培训

发布日期:2018年06月29日 15:14 浏览: 作者: 来源: 打印正文

为进一步落实安全责任,提高乡镇船舶管理员和内河船员(渡工)安全责任意识、安全防范意识、红线意识、自我保护意识和底线思维,龙陵县交通运输局于6月27-28日,组织全县内河船员海事安全教育培训。安监局、县地方海事处、安全监督股和各乡镇船舶管理员、船员(渡工)参加培训。

局长段孝昌在会上作动员讲话,充分肯定了多年来龙陵县地方海事处在内河交通安全监管方面做出的积极努力和贡献,工作扎实、监督到位、措施有力。当前正值汛期,海事处要严格按照各级有关要求,牢固树立“安全责任重于泰山”的理念,落实好监管职责,各乡镇船舶管理员和渡口渡工要切实把安全责任扛在肩上,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管理条例》《渡口守则》《渡工管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认真学习《船舶驾驶常识》《云南省安全生产条例》等相关规定,认真排查安全隐患,紧紧围绕全县脱贫攻坚冲刺县目标,为如期脱贫摘帽贡献力量。

海事处就“职责、适任、适航、安全、保险、发展”六个方面进行培训,对县、乡、村、渡口和地方海事处相关职责进行重申、对船员适任、船舶适航以及当前安全生产必须注意的问题和下一步的发展进行详细讲解,对下一步工作作了安排部署。

会议要求,一是县、乡、村、渡要严格落实海事安全四级责任;二是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牢固树立“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狠抓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做到职责明确、敢于担当、勇于负责;三是要加强学习法律法规、规章条例和业务操作手册,严禁夜航、超载、人畜混装和拉运违禁物品,坚决杜绝违章航行;四是要严格规范管理,办齐“六证一照”,达到船舶适航、船员适任;五是要执行好“三固定”“六不准”原则,认真遵守《船员条例》《渡口守则》和《渡工职责》;六是落实责任,构建一个人人重视安全、事事讲安全、时时讲安全的和谐水上交通运输环境,为群众出行提供放心船、舒心船和安全船。

培训结束后,于6月28日上午对船员进行了安全知识考试。(龙陵县交通运输局 匡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