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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卫计局党委六举措强化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

发布日期:2018年05月24日 16:01 浏览: 作者: 来源: 打印正文

县卫计局党委为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做到常研究、常部署,抓领导、领导抓,抓具体、具体抓,做到抓早、抓细、抓小。

一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组织领导,全面落实“责任铸廉”。坚决贯彻落实县委、县纪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部署和要求,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纳入卫生计生工作统一部署、统一落实、统一检查、统一考核。结合实际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规划计划,进行责任分解,列入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目标管理。听取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汇报,以及班子成员履行主体责任和个人廉洁从政情况报告,研究解决重要问题。党委会议每年至少4次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重要事项及时研究。每年年底由党委书记和纪检组长带队检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

二是加强执纪执法工作领导支持,全面落实“惩腐铸廉”。认真落实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推动党内关系正常化,把约谈提醒、批评教育、组织处理作为日常工作来抓,着力防止对干部问题发现过晚、挽救过迟的情况。健全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加强党对反腐败工作的统一领导。支持和保障执纪执法机关查处违纪违法问题,做到有案必查、有腐必惩,坚决遏制腐败增量、有效减少腐败存量。支持纪检机关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优化机构设置,加强队伍建设,聚焦主责开展纪律审查工作。

三是加强和改进纪律作风建设,全面落实“正风铸廉”。坚持纪严于法、纪先于法,把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放在首位,严格执行党的组织、廉洁、工作、群众和生活纪律,真正把纪律挺起来、管到位、严到份。党委班子成员在民主生活会上,要把执行纪律情况作为对照检查的必有内容。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县委实施意见,持之以恒纠正“四风”,坚决遏制不正之风滋生蔓延。坚持管效率必须管作风,深入推进效能建设,同步整治“慵懒散慢浮”,着力解决不作为、慢作为问题,努力形成敢于担当、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坚持问题导向、坚持监管全覆盖,不断健全和落实改进作风常态化、长效化机制。

四是加强维护人民群众利益工作,全面落实“民生铸廉”。完善维护群众权益机制,推广运用群众信访举报“四项制度”,畅通群众诉求渠道;落实领导干部带头接访、包案督访制度,化解信访问题。定期调研分析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重点研究解决扶贫攻坚、卫生计生项目建设、医疗救助、奖扶补助、医疗服务、公立医院改革等涉及民生的突出问题,真正让人民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让全县人民群众满意。构建谁主管、谁实施、谁使用、谁发放与谁负责的责任挂钩机制,强化监管主体责任落实,保证惠民政策资金项目落地。加大对民生资金项目的公开公示力度,确保民生资金项目信息公开的及时性和准确性。

五是加强宣传教育和权力监督制约,全面落实“制度铸廉”。把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工作纳入党的宣传思想和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总体部署,大力开展理想信念、宗旨意识、党章党规党纪教育,强化全体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党的意识和纪律观念。加大警示教育力度,每年至少召开1次党风廉政警示教育大会。认真落实廉政公开承诺、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和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等党内监督制度。推行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负面清单制度,规范公共服务、民生资金等的运行、管理。全面落实党务、政务和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医师执业许可证、医师资格证、计划生育证领域办事公开,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六是加强主动报告工作和接受监督,全面落实“勤政廉政”。实行报告工作制度,每年年底向县纪委报告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情况;重要事项和问题,按照以上分级报告原则,及时请示报告。切实把监督当成关心和爱护,主动接受县纪委、纪检组的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