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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总投资500-5000万元项目入库有新要求

发布日期:2018年05月22日 09:30 浏览: 作者:赖菊芬 来源:龙陵县统计局 打印正文

根据云南省统计局关于印发《云南省加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入库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云统发〔2018〕66号)文件精神,进一步规范项目入库管理,进一步明确各级工作职责,为依法统计、科学统计,确保源头数据质量提供制度保障。要求计划总投资500-5000万元项目入库需具备以下条件,并从2018年6月开始按新入库规范严格执行:一是有项目立项审批、核准或备案文件;二是有法人单位与施工单位签订的施工合同;三是有项目现场照片,照片上须注明项目名称、拍摄地点、开工时间、拍摄时间、核实人姓名及单位、职务和联系电话;四是有投资项目申请表;五是有云南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项目信息页面打印件,项目状态处于“通过审批”或之后的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