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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陵县扶贫办纠正“四风“不止步

发布日期:2018年05月25日 15:05 浏览: 作者: 来源: 打印正文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坚决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进一步纠正“四风”、加强作风建设重要批示精神,确保党的各项扶贫方针政策落到实处,今年以来,龙陵县扶贫办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四风”问题开展了集中整治,取得明显成效。

一是对标“新四风”认真开展自查自纠。结合乡科级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和党员民主评议,党员干部围绕形式主义官僚主义“10种新表现”,认真开展对照检查,查找差距和问题,逐项列出清单,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明确整改责任,限定整改时限,一项一项整改到位,一个细节一个细节抓落实。

专题会议

二是强化理想信念教育,筑牢抵制歪风邪气的思想根基。

通过中心组学习、“三会一课”“党员日”等形式,认真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活动,加强对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准则》《条例》“四风”问题新表现、违纪违法典型案例通报等相关廉洁规定、要求的学习,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加强党性修养,树立“四个意识”,增强“四个自信”,做到“四个服从”,提高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做到敬畏纪律,心中有戒。今年以来,共召开专题会议3次,开展中心组学习2次,支委会5次,“党员日”活动5次,上党课2次。

“党员日”活动

三是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和主要负责人末位表态制度。凡是涉及全局性的问题,以及人事、大额资金支出、项目安排等都严格实行集体讨论决定,主要负责人坚持末位表态,不抢先发言定调子,不压制发言堵路子,不强制拍板作决定,确保决策民主化、科学化。

项目评审

四是加强扶贫资金管理,充分发挥扶贫资金使用效益。严格执行项目建设的基本程序,及时组织县评审委员会对扶贫项目进行评审,做到政策规定不变,项目质量不减,资金安排精准;严格执行扶贫资金拨付程序和使用规范,及时足额下拨项目资金,确保扶贫资金作用发挥最大化;严格执行扶贫资金管理办法和扶贫工作纪律,切实防止扶贫资金挤占、挪用、截留和闲滞。截止目前,扶贫系统到位资金4766万元,开展项目评审2次,评审产业项目21个、壮大村集体经济项目21个,下拨资金4603万元,占9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