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陵县2018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要点
2018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贯彻落实“十三五”规划及“七五”普法规划承上启下的重要一年,是决战脱贫攻坚的关键之年。全县法治宣传教育的总体工作思路是: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人民为中心,以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主题实践活动为主线,以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普法责任制为抓手,推进工作目标精准化、重大举措项目化、工作考核体系化、工作指导专业化,围绕县委、县人民政府中心工作,按照“七五”普法规划既定目标,抓好抓实全县普法工作,不断提升全民普法工作水平,为全县步入新时代,实现新跨越,推进法治龙陵和平安龙陵建设奠定坚实法治基础。
一、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
1.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学懂弄通做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真正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切实增强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2.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深入研判社会主要矛盾变化给普法工作带来的新形势、新要求,把普法作为公共法律服务的重要内容,把普法与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提高全民族法治素养、开展法治实践、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紧密结合起来,增强人民群众在法治建设中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3.深化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主题法治宣传实践活动。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大力宣传改革开放40周年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法治建设的新成就,推动全社会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深入学习宣传党内法规,突出学习宣传新修订的党章,推动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
二、全力推动普法工作机制落实
4.全面贯彻县依法治县办 县普法办《关于印发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工作的通知》(龙治办发〔2017〕2号)精神。建立落实普法责任制联席会议制度,统筹推进龙治办发〔2017〕2号文件的贯彻落实,制定“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考核评价指标体系和普法责任清单,推动落实 “谁主管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谁用工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各乡(镇)各部门要结合自身实际,围绕增强工作实效、落实工作责任,着力增强法治宣传教育的实效性、方式方法的创新性,推动全县“七五”普法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5.推进媒体公益普法制度落实,进一步完善以案释法工作机制。深入贯彻落实县委宣传部、县法治宣传教育专项组、县司法局印发的《龙陵县关于建立媒体公益普法制度的实施意见》(龙治县法宣专〔2016〕2号),推动新闻媒体和互联网传播平台落实公益普法社会责任。建立法治宣传教育以案释法典型案例库。
6.开展全县“七五”普法规划中期督查。今年,市对县将开展“七五”普法中期督查工作,为做好迎接市对县“七五”普法中期检查工作,县普法办亦将对全县“七五”普法中期工作开展情况开展督查,各乡(镇)各部门按照《中共龙陵县委 龙陵县人民政府转发<县委宣传部 县司法局关于在全县公民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的通知》(龙发〔2017〕4号)要求,结合年度全县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要点,认真总结各乡(镇)各部门“七五”普法工作开展情况,及时将“七五”普法工作开展情况上报县普法办。
三、大力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
7.深入开展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宣传教育活动。根据省、市、县委统一部署,大力宣传我国宪法的基本内容和地位作用,大力宣传我国宪法实施的重要成就,重点宣传本次宪法修改的重点内容、重大意义,讲清楚宪法修改贯彻的总体要求和原则,增强全民宪法意识,弘扬宪法精神,在全社会形成崇尚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权威的良好氛围。把学习宣传宪法同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紧密结合起来,引导全社会深化对党的十九大精神的理解。
8.加强重点对象学法用法。贯彻落实《县委组织部 县委宣传部 县委依法治县领导小组办公室 县司法局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龙陵县关于进一步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龙司发〔2017〕14号),推动各级领导干部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建立健全党委(党组)学法制度、国家工作人员学法制度和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考核制度,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核机制。贯彻落实《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建设,把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打造成集法治教育和法治体验为一体的全县青少年法治教育乐园,协调配齐法治副校长,推进法治进校园。结合非公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商会调解工作等,推进非公有制经济领域普法工作,强化“谁用工谁普法”,探索非公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人员法治宣传教育新途径。深化“法治宣传边关行”活动,继续推进村(社区)法治宣传教育示范点、重点宗教活动场所法治宣传教育示范点建设。
9.深化和拓展“法律六+N进”。大力开展法治宣传进车站、公交、商场、公园等活动,使普法不断向基层延伸、向群众延伸。以“法律六+N进”为载体,结合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云南省法治宣传周等重大活动、重要节点,开展系列专题、主题法治宣传教育活动,结合文化科技卫生“五下乡”、精准脱贫攻坚、棚户区改造、卫生城市、生态城市建设、扫黑除恶和基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宣传与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和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安全生产、环境保护、扶贫救助、权益保障、信访等相关的法律法规,服务改革发展,保障改善民生,维护社会稳定,不断深化和拓展“法律六+N进”活动。
四、切实加强法治宣传教育阵地建设
10.加强新媒体普法平台建设。不断创新和发展“互联网+法治宣传教育”模式,更好的运用网络、微信、微博、客户端开展普法活动,不断提高法治宣传教育的实际效果。建设龙陵普法微信公众号,扩大龙陵普法微信矩阵,建立县、乡(镇)普法微信群。征集新华网云南政法频道组稿稿件、征集作品参加全国第三届平安中国微电影微视频微动漫比赛。探索新媒体普法平台与“12348中国法网”、云南掌上12348法网等公共法律服务网的推广应用。
11.充分利用传统媒体开展普法宣传。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等传统媒体开展普法宣传。进一步发挥《法制与社会》、《法治云南》、《云南省法治报》等刊物、县电视台“乡村普法”栏目和“以案释法”栏目建设,在落实“七五”普法规划,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方面的重要作用。
五、推进法治宣传与依法治理相结合,不断提升全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
12.推进法治龙陵建设。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关于“深化依法治国实践”新要求,着眼打造法治龙陵建设,进一步完善法治龙陵建设组织领导和工作机制,深入推动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
13.深化多层次多形式法治创建。进一步完善法治创建工作机制,加强督促和指导,深入开展法治乡镇、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依法办事示范窗口单位、诚信守法示范企业等法治创建活动,培育法治创建先进典型。积极推动开展“法治建设示范乡镇”创建活动。
六、加强领导,健全机制,完善“大普法”工作格局
14.完善组织领导和推动机制。各级各部门要按照普法工作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建立健全普法工作领导机构,做到有机构、有领导主管,有专兼职人员办事,切实加强普法工作的组织领导。认真贯彻落实《云南省<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实施办法》,推动党委、政府加强对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领导,把法治宣传教育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文明创建和政府绩效考核内容,定期听取工作情况汇报,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加强对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的考核。加强普法队伍教育培训,不断提高普法队伍专业化、职业化水平。
15.开展工作规范化建设。健全完善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考评办法和指标体系,完善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信息化日常管理和考评机制。加强信息报送工作管理,健全完善普法信息报送机制,构建普法主管机关与各乡镇、各部门之间完备的信息报送体系,不断提高法治宣传工作水平和工作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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