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龙陵县农机购置补贴操作程序
2018年龙陵县农机购置补贴实行“自主购机、先购后补、定额补贴、县级结算、直补到卡(户)”的方式,按照“先购机后申请,先申请先补贴、后申请后补贴、不申请不补贴”的原则进行。具体操作程序如下:
一、自主购机
购机者自主选机购机,并对购机行为和购买机具的真实性负责,承担相应责任义务。购机者对其购置的补贴机具拥有所有权,可自主使用、依法依规处置。鼓励非现金方式支付购机款,便于购置行为及资金往来全程留痕。
二、申请补贴
购机者自主向龙陵县农业局购机办(龙陵县农机推广站)提出补贴资金申领事项,按规定提交申请资料,其真实性、完整性和有效性由购机者和补贴机具产销企业负责,并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实行牌证管理的机具,要先行办理牌证照。严禁以任何方式授予补贴机具产销企业进入龙陵农机购置补贴辅助管理系统办理补贴申请的具体操作权限,严禁补贴机具产销企业代替购机者到龙陵县农业局购机办办理补贴申请手续。同一补贴对象年度内享受补贴总资金超出50万元的须报保山市农业局审批同意。
龙陵县农业局购机办(龙陵县农机推广站)将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基本信息和购机信息录入农机购置补贴辅助管理系统,打印出农机购置补贴资金申请表,按要求完善相关信息后存档。
三、补贴机具核验
龙陵县农业局购机办(龙陵县农机推广站)按照云南省农机购置补贴产品核验流程要求,明确实施核验的主体、内容、方法和步骤进行机具核验。对实行牌证管理的补贴机具,由龙陵农机监理站在上牌过程中一并核验。
四、补贴兑付
龙陵县农业局购机办(龙陵县农机推广站)受理购机者补贴申请后,申请信息将通过云南省农机购置补贴信息公开网实时向公众公开,同时还要向社会公示当年的补贴信息,接受公众的查询、监督,公示期不少于7天。公示期结束后龙陵县农业局购机办(龙陵县农机推广站)按时报送《2018年龙陵县农机购置补贴资金结算明细表》及有关材料,龙陵县财政局按规定在每年的11月10日前将补贴资金兑付到购机者银行卡或银行帐户中。
龙陵县农业局
2018年5月23日
最新文章
- 2018-07-10 保加利亚总理到机场送行,默克尔隆重欢迎李克...
- 2018-07-10 王毅同沙特外交大臣朱拜尔举行中沙高委会政...
- 2018-07-10 第二十次中国欧盟领导人会晤将在北京举行
- 2018-07-10 重要的事情说三遍!李克强在“16+1”领导人会...
- 2018-07-10 王毅在《人民日报》撰文:期待中阿携手共绘新...
热点推荐
- 2018-06-28 审计局领导率队驻村全力推进脱贫摘帽工作
- 2018-04-18 段忠华深入勐糯镇调研指导工作
- 2018-01-17 政协龙陵县九届二次会议隆重开幕
- 2018-01-12 龙陵县召开扶贫开发工作领导小组全体会议
- 2018-01-07 习近平:时代是出卷人,我们是答卷人,人民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