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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陵县2016年度教育经费统计分析报告

索 引 号:01526265-2-11_B/2018-0308003公开目录:龙陵部门决算发布日期:2018-03-08发布机构:龙陵县教育局

2016年,在市教育局、财政局的大力支持下,在县委、县政府的高度重视和正确领导下,经过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的共同努力,我县努力完善以政府投入为主,多渠道筹措教育经费的投入体制,公共财政预算投入力度不断加大,为改善各级各类学校办学条件,提高办学水平和办学质量,促进教育事业健康发展提供了有力的资金保障。按照市级通知要求,现将我县教育经费执行情况分析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龙陵县位于云南省西部边陲的龙川江和怒江之间,东南隔江与施甸、永德、镇康三县为邻,南与缅甸隔江相望,西与芒市和梁河县毗邻,北与隆阳区和腾冲市相连。全县国土面积2883 平方千米, 其中山区面积占98%,辖5镇5乡、121个村(社区)委会,有汉、彝、傣、苗等8 个世居民族,是一个少数民族较多的山区农业县。2016年全县常住人口28.81万人,地区生产总值68.7亿元,公共财政预算收入5.37亿元,财政经常性收入2.3亿元,公共财政预算支出25.52亿元,上级教育转移支付1.79亿元。

2016年末,我县共有办学机构197个。其中:教师进修学校1所,中等职业技术学校1所,完全中学4所,普通初中13所,普通小学112所,特殊学校1所,幼儿园63所(民办幼儿园2所),教育行政单位1所(县教育局)。其他部门各级各类学校1所(县委党校)。年末在职教职工3402人,有各类学校专用教师3132人。年末离退休1369人。年末在校学生52092人,其中:幼儿7970人,小学24626人,初中11043人,普高生995人,职高生3391人,特殊教育67人。寄宿生人25496人,其中:普通高中4003人,初中8705人,小学12726人,特殊教育62人。年末产权房屋建筑509186平方米(危房面积41276平方米),其中:职业技术学校29340平方米,教师进修学校2987平方米,普通高中52192平方米,初中143888平方米,小学234872平方米,幼儿36643平方米,特殊教育学校2706平方米,县教育局3870平方米,县委党校2688平方米;年末非产权房屋建筑3521平方米。年末固定资产总值51668.98万元(其中:房屋建筑物39320.9万元,通用设备2047.3万元,专用设备5754.27万元,图书650.44万元,文物和成列品131.51万元,家具用具3764.56万元)。年末图书1270153册,其中:普通高中144395册人,初中405201册,小学642214册,幼儿43323册,特殊教育学校3000册,职业技术学校31820册,党校200册。

二、教育经费投入总体情况

2016年,各级各类学校教育经费总收入57162万元,比上年47490万元增加了9672万元,增加了20.37%。其中:2016年公共财政预算安排的教育经费55702万元,比上年的46154万元增加了9548万元,增加了20.69%;教育费附加收入1858万元,比上年的1175万元增加了683万元,增加了36.8%;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教育经费27万元,比上年225万元减少了198万元,增加了-88%;事业收入1055万元,比上年的2020万元减少了965万元,增加了-47.76%。

三、“两个比例”、“三个增长”情况

(一)“两个比例”情况

2016年我县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例为7.79%,比上年的7.48%增长了0.31个百分点,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例大于4%,公共财政教育经费占公共财政预算支出的比例为18.2%,比上年的17.39%增长了0.81个百分点。

(二)“三个增长”情况

(1)2016年公共财政教育经费增长与财政经常性收入增长情况。2016公共财政教育经费46449万元,比上年的39341万元增长了7108万元,增长了18.07%。

2016年财政经常性收入22964万元,比上年的21765万元增长了1199万元,增长了5.51%。

公共财政教育经费增长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增长12.56个百分点。2016年公共财政教育经费增长比上年增幅较大的主要原因是:2016年工资调整,2016年我县教职工工资福利支出21531.47万元,2015年是18408.22万元,增加3123.25万元,增长了16.97%,增长幅度较大;2017年我县迎接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国家级验收,义务教育学校加大了投入。

(2)2016年生均公共财政预算教育事业费支出增长情况,具体情况如下表:

生均公共财政预算教育事业费支出情况

项目

类型

生均公共财政预算教育事业费

2016年

2015年

增长额(元)

增长(%)

普通小学

8934.06

7668.12

1265.94

16.51

普通初中

9046.31

7749.08

1297.23

16.73

普通高中

9326.86

5642.6

3684.26

65.33

职业高中

8184.1

12830.29

-4646.19

-36.21

中等职业学校

9021.22

13270.88

-4249.66

-32.02

2016年公共财政教育经费增长比上年增幅较大的主要原因是:2016年工资调整,2016年我县教职工工资福利支出21531.47万元,2015年是18408.22万元,增加3123.25万元,增长了16.97%,增长幅度较大;2017年我县迎接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国家级验收,义务教育学校加大了投入;职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出现负增长,是因为2015年职业中学学生宿舍、餐厅项目的投入3600多万元,而2016年只有玉雕实训楼一个项目1000多万元投入,出现了负增长。

(3)2016年生均公共财政预算公用经费支出增长情况 ,具体情况如下表:

生均公共财政预算公用经费支出情况

项目

类型

生 均 公 用 经 费

2016年

2015年

增长额(元)

增长(%)

普通小学

2643.44

2548.52

94.92

3.72

普通初中

2040.05

1946.92

93.13

4.78

普通高中

2743.4

166.5

2576.9

-1547.19

职业高中

3931.45

8878.63

-4947.18

-55.72

中等职业学校

3987.13

8897.39

-4910.26

-55.19

2016年公共财政教育经费增长比上年增幅较大的主要原因是:2016年工资调整,2016年我县教职工工资福利支出21531.47万元,2015年是18408.22万元,增加3123.25万元,增长了16.97%,增长幅度较大;2017年我县迎接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国家级验收,义务教育学校加大了投入;职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出现负增长,是因为2015年职业中学学生宿舍、餐厅项目的投入3600多万元,而2016年只有玉雕实训楼一个项目1000多万元投入,出现了负增长。

四、学前教育、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学生资助情况

(一)2016年我县学前教育学校共有在校学生7984人,其中享受学前教育困难学生补助830人次,受助金额24.9万元。

(二)2016年我县普通高中在校学生4963人,其中享受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1913人次(其中一等助学金547人次,二等助学金1366人次),受助金额375.05万元。

(三)2016年我县中等职业学校共有在校学生3126人,其中享受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2226人次,受助金额544.8万元;享受涉农专业免学费补助3072人,受助金额614.4万元。以上两项共计资助资金1159.2万元。

五、政府对民办学校、学前教育和职业教育的投入情况

2016年,龙陵县政府对民办教育投入资金10万元,用于帮助龙陵县凯龙城儿园校舍设施建设。

2016年,政府对学前教育的投入3864.44万元,其中,用于教师工资福利支出1005.67万元,用于学前教育困难学生补助24.9万元,学前教育营养改善计划资金698万元。

2016年,政府对职业教育的投入共计2730.4万元,其中,用于教师工资福利支出901.68万元,用于职业技术学校公用经费484.55万元。

六、年末债务情况及本年化解情况

2016年末龙陵县各级各类学校年末债务148.00万元,其中:欠施工单位工程款148.00万元。

七、教育部门教育经费总收入表与统计季报差异分析

2016年,我县《教育部门教育经费总收入表》(综1附)存在《全国教育经费统计季报表》差异原因:

1.教育部门拨给其他单位办教育和民办教育的资金,在季报中填在教育部门,在正式报表中分别填报在其他部门和民办教育中。

2.由于填报季报表时财政决算尚未完成,年报按照决算数据填报,部分数据存在差异。

八、下一步教育经费统计工作政策措施和计划

进一步建立健全以政府投入为主、多渠道筹集教育经费的体制,优化支出结构,落实筹资政策,确保教育投入大幅度增长。

(一)大力发展学前教育。进一步加强学前教育资源建设,提升改造幼儿园特别是农村地区幼儿园基础条件,实施好学前教育五年行动计划,推进标准化村办幼儿园建设,促进学前教育城乡均衡发展。扶持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发展,完善农村学前教育管理体制,提升我县幼儿园保育教育质量。

(二)促进义务教育高水平均衡发展。做好义务教育学校现代化标准建设工程,推进学校资源建设、文化建设、质量提升、教师专业发展等重点项目,完成2017年义务教育学校评估验收任务。进一步完善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完善县域内教师校长交流轮岗机制。制定中小学课堂教学质量标准,完善课业负担监测制度,巩固中小学减负成果。推进特殊教育提升计划,加强资源教室建设。做好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教育工作。支持校园足球发展。落实民族教育、美育教育、乡村教师支持计划等政策措施。

(三)促进普通高中多样化特色发展。以推动普通高中学校优势特色、多样化发展和内涵质量提升为重点,启动实施普通高中学校现代化建设工程(2016-2020年),改革高中教学组织形式,探索“选课制”、“走班制”教学。开展学生生涯与学涯指导。落实建档立卡的家庭经济困难普通高中学生免除学杂费政策。

(四)加快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探索符合职业教育特点,搭建职业教育人才多样化成长、职业可持续发展的“立交桥”,深化职教改革。

(五)完善教育经费统计工作,严格依法统计,明确责任分工。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等法律法规和教育经费统计调查制度,实施教育经费统计工作。教育部门、财政部门组织实施教育经费统计工作,根据“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审核,谁填报、谁负责”的原则履行教育经费统计职责。教育部门主要负责人对教育经费统计组织工作负总责,各教育经费统计调查对象主要负责人对本部门(单位)教育经费统计填报工作负总责。教育部门要严格执行资料采集、数据审核与汇总、情况分析、报表报送以及统计资料归档等工作流程;各教育经费统计调查对象要依法依规履行教育经费统计报表填报义务,对其填报、审核、签署的统计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并确保统计工作有序开展。有关部门和学校应当按照及时向教育经费统计部门提供教育经费统计所需的资料。

(六)继续保持教育经费法定增长。继续把教育作为财政支出重点领域予以优先保障,财政新增财力优先安排教育,确保教育支出的增长比例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增长比例,确保在校生人均教育事业费逐步增长,确保教师工资和生均公用经费逐步增长,逐步使生均公用经费达到全市平均水平。逐步提高普通高中、职业高中、学前教育的公用经费补助标准。财政性教育支出的比重继续保持在国内生产总值的4%以上,依法确保财政性教育经费支出随着经济发展和财政收入增加稳定增长。并且县财政每年安排不低于50万元教师继续教育经费,各学校要按照公用经费管理使用的相关规定足额列支教师培训经费,重点培训一批优秀校长和骨干教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