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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建省级园林县城知识问答(六)

发布日期:2018年06月29日 09:20 浏览: 作者: 来源: 打印正文

★创建省级园林县城对风景名胜区、文化与自然遗产保护与管理有哪些要求?

答:创建省级园林县城对风景名胜区、文化与自然遗产保护与管理要求有:

1.依法设立风景名胜区管理机构,职能明确,并正常行使职能;

2.国家级、省级风景名胜区或列入世界遗产名录的文化或自然遗产严格依据《风景名胜区条例》和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保护管理;

3.风景名胜区建设项目依法办理选址审批手续;

4.近3年无违法违规建设行为发生,景区无因租用商业活动等而导致景区受破坏的情况。

★ 县城园林绿地分哪几类?

答:县城园林绿地大致可分为公园绿地、生产绿地、防护绿地、附属绿地、其他绿地等五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