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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建园林县城知识问答(七)

发布日期:2018年07月06日 16:00 浏览: 作者: 来源: 打印正文

★《省级园林县城标准》对县城古树名木保护管理的要求是什么?

答:《省级园林县城标准》要求县城古树名木保护管理法规健全,古树名木保护建档立卡,责任落实,措施有力。

★ 在创建省级园林县城中,对城市基础设施有哪些规定?

答:在创建省级园林县城中,对县城基础设施方面的规定有:

1.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90%;

2.城镇污水处理率≥80%;

3.公共供水用水普及率≥90%;

4.道路完好率≥95%;

5.县城供水、供气、供热、市容环卫、园林绿化、地下管网、道路桥梁等市政基础设施档案健全;

6.运行管理制度完善,监管到位,县城安全运行得到保障;

7.建成区内主要道路、公园、公共建筑等公共场所设有无障碍设施,且使用及维护管理情况良好。